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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依据《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首体院党字〔2018〕39号)的要求,学校党委开展了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立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本次结题项目为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立项项目。

二、结题材料与要求

(一)《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

(二)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总结。项目总结1500字左右,主要包括项目成果简介、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成果创新点、取得的经验和推广建议等方面。

(三)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题成果。结题成果刻录成光盘,以典型事迹片、微视频、纪录片、培训片、文艺片、新媒体课件、典型案例等形式呈现。申请“典型案例”项目的申请人只需提交项目总结(可配“典型案例”的相关图片),字数2500字左右。

三、结题评审步骤与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和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总结(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并与结题成果一起,经所在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之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高苗苗,联系电话:82099011,电子邮箱:zzb@cupes.edu.cn)。

(二)学校党委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进行成果鉴定。

(三)对于评审合格的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党委将予以结项。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后予以结项。对于重新修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四、成果推广

(一)学校党委将积极推荐优秀的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市委教育工委的评优表彰。

(二)学校党委择优将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总结汇编成册,进一步加强对优秀项目的宣传和总结。

(三)结项的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供基层党支部学习借鉴。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题工作,及时通知承担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切实做好项目结题的相关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应以此次结题验收工作为契机,确保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




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